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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鄉人》- 自由的靈魂

前陣子筆者讀了一本被奉為存在主義的經典著作,出自法國作家卡繆的《異鄉人》(The Stranger) 。小說的篇幅不長,短短幾萬字,故事線亦簡單易讀。我卻從故事主角那不近人情的從容淡定甚至毫無波瀾的述說中感到一種極致的諷刺感。亦不禁讓我思考, 到底什麼樣的人可以被稱為擁有一個自由的靈魂?

「今天,媽媽死了。也或許是昨天。我不知道。」 –《異鄉人》節錄

作為故事的開埸白,主人翁莫梭接到了來自養老院的訃聞,他的母親過世了。然而他沒有表現出一般喪母者該有的哀痛,他不知道母親的年紀,不願瞻仰遺容,在守靈的夜晚邀請看守一起抽菸、喝咖啡。在葬禮過後第二天,莫梭與女朋友去游泳、看電影,如平常的生活一樣過日子。他用各種「荒謬」的行徑回應這個世界。故事的轉折點在一個陽光明媚的一天,莫梭因為那天的太陽太過晃眼使他下意識地拿出手槍,向先前與友人們起過爭執的阿拉伯人開了槍。最後,莫梭被法官判處死刑的依據卻是「因為他在母親的葬禮上沒有哭」。在被判處死刑後,莫梭沒有心懷絕望,而是接受了荒謬的世界,坦然面對自己僅存的所有:對於未來的確定,也不讓自己的靈魂再受到他人扭曲。

卡繆(Albert Camus)攝:Loomis Dean/The LIFE Picture Collection/Getty Images

看到這裡,你應該跟我一樣覺得這書的情節極為荒誕,故事主角的舉止是如此的驚世駭俗、言談是如此的離經叛道。《異鄉人》雖然被奉為存在主義的經典,作者卡繆本人卻否認自己是存在主義者。關於存在主義,它有著幾項特徵:個人、具體的人類存在景況、選擇的自由、自由的責任、屬己的(authenticity) 等等。簡單來説,存在主義即推翻「理性主義世界有客觀真理」的說法﹐因為人類只能憑主觀經驗去認識世界。但由於存在主義涉獵範圍之廣,以至於它沒有一個嚴格的定義。撇除作者本人立場看作品本身,它依然帶有存在主義的色彩,它談論一個人的靈魂,如何在社會與他人的凝視及重重限制下,執拗地選擇自由,坦承地面對自己。

在故事中反覆出現他人認為主角莫梭「應該」有什麼樣的想法、行為。將一套所謂的普世價值觀、正確的、真理,強加於莫梭身上,而他總是表面上作出同意的樣子,實際上「我其實無所謂」的描述。故事中有段情節莫梭的老闆表示將他調到巴黎工作,被告知時老闆對莫梭說:「你是年輕人,我認為你應該會喜歡這種生活。」,莫梭對職務調動雖然表示同意,但去不去巴黎他其實無所謂。這段情節帶出了一大重點:沒有人可以限制另一個人應該做出什麼樣的舉動,也不能限制另一個人應該有什麼樣的感受。母親過世時,莫梭並不感到特別悲傷,也是如此,在故事的結尾,莫梭回憶起母親時表示「這世上沒有人,沒有任何人有權為她哭泣。」

顯然,莫梭極度厭惡這種強加在自己身上的「他人的價值觀」。因為活在「他人的價值觀」中,等同於人格放棄了思考,放棄了選擇的自由。

「他人之死、母親的愛、他的上帝、他人所選擇的生活、他人所選擇的命運,與我何干?」 –《異鄉人》節錄

在我看來,莫梭是一個真誠到甚至可以說為真理而殉身的人。在故事的尾聲,牧師好幾次到牢中與莫梭談話,希望為莫梭向上帝祈禱而得到救贖。而莫梭在最後一段與牧師的談話中,拒絕上帝的幫助,拒絕了牧師的親吻,也拒絕了牧師為他祈禱,甚至因為牧師自以為是的言語而罕見地大動肝火。牧師跟他的神在狹小的會面室中,讓莫梭確信了自己不屬於對方那個群體。在生命所剩時日無多的最後,他仍然帶著不被他人影響的、自由的靈魂面對。即使身為一個無助、等死的囚犯,也不輕易的將靈魂賣給他人的信仰,来救自己。雖然莫梭經常覺得無所謂,但是那是他思考過後,認知到自己真正的想法而做出的反應。這樣一個能夠思考,做出選擇,並且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的靈魂,是非常可貴的。

莫梭的故事荒謬嗎?更荒謬的是他的遭遇至今仍發生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他人站在倫理道德高地要求我們做出適當的「表演」,以達到人與人之間,或群體之間的和諧,這恰恰與存在主義追求的「屬己的(authenticity) 生活」相悖。

他相信靈魂能夠自由選擇,正如這世上沒有任何人有權為母親哭泣,媽媽的死,只是她本人的權利,與他人無關。個人想要做什麼事情,或者有什麼樣的感受,都是由自己決定並為自己負責的。所以不要擅自詮釋別人的靈魂。我並非勸導大家效仿莫梭的選擇,而是經過思考後,做出自己的選擇,並為自己的選擇負責,我認為這便是真正的「自由的靈魂」。

前陣子筆者讀了一本被奉為存在主義的經典著作,出自法國作家卡繆的《異鄉人》(The Stranger) 。小說的篇幅不長,短短幾萬字,故事線亦簡單易讀。我卻從故事主角那不近人情的從容淡定甚至毫無波瀾的述說中感到一種極致的諷刺感。亦不禁讓我思考, 到底什麼樣的人可以被稱為擁有一個自由的靈魂?

12月 0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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